女生遭流浪狗撕咬,流浪狗之殇谁之过?
女生遭流浪狗撕咬,
流浪狗之殇谁之过?
5月2日,微博网友“江南pig厂长”发布一个视频,视频中该女生遭成群流浪狗撕咬。据了解,这是5月1日晚发现在湘潭大学校园的一幕。
5月2日,湘潭大学对此事作出回应,称5月1日、2日,先后有两名女生被校园内多只流浪狗追咬,身材受伤,“学校召开校园环境治理会议,要求相关学院进一步跟踪关心受伤学生的身体健康,保卫部门进一步加大校园流浪动物的清理力度,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。”
社交媒体上,关于“女生遭流浪狗撕咬”的话题被热议。只是,人们讨论的焦点,并不在“受伤女生”的身上。而是,作为“流浪狗”群体,是该保护,还是该驱逐?
网上评论不一,个人认为,对于“流浪狗”群体而言,还是应该给予一定的“管制”。当然,所谓的“管制”并非是人们常讲的“扑杀”。不管是从动物保护主义者的立场出发,还是从处理人与动物的关系出发,“极端凶残”的处理方式,着实不是什么好事情。
不过,对于保护动物的限度而言,也不要陷入理论层面的怪圈,要不然就会沦为纯理论的保护动物,纯机械的看待人类。而这样只会让人与动物的界限很尴尬,要不“很友好”,要不“很排斥”,总之难以融合,难以抵达,这也是目前动物保护主义者们与非动物保护主义者们,争议最大的地方。
所以才会导致,在“女生遭流浪狗撕咬事件”中,表面上好像是因为“没有扑杀流浪狗”而埋下的苦果。可实际上,作为“流浪狗”群体在很多地方都会出现。不能因为发生咬伤事故,就认为“流浪狗”存在都是危险的,这着实就有点“一刀切”的意思。
这从“女生遭流浪狗撕咬事件”的后续回音中,我们就能看到,很多人将这种惨剧的发生,归结于学校不“扑杀”流浪狗。可我们试想,难道扑杀“流浪狗”就真的是一种好的方式吗?从动物保护主义者的角度出发,这不就是“另一种”惨剧的发生吗?
而在学校等公共场所,是不能有流浪狗的。此时,发现后要立即处理,不要单纯搞狗是人类朋友那一套!因为,狗狗流浪时经常被人欺负,为了生存争抢食物,性情已经变了,如果三五再聚成群,非常容易引发群体效应,就是跟风,一旦有一个狗狗袭击人类,其它的就会群起而攻之。
所以,流浪狗要及时驱离,送往救助站,必要时,可以使用非常手段。
法现西油
图文编辑/邱珊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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